细化“标准” 追求“卓越” 我国孵化器发展和统筹管理迈入新阶段

日前,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下发通知,西部科学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有咖数字创新基地、成电重庆电子信息孵化器、中创数智科创产业创新综合体4家单位,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示通过等程序,被认定为2025年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上述新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之后,发生在高新区的认定案例之一。

据悉,《管理办法》是我国孵化器管理职责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后首次修订的孵化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0日起生效实施,我国孵化器发展和统筹管理由此将迈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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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认定设置标准级和卓越级两类


经过38年的发展,我国孵化器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孵化发展道路。目前,全国孵化机构总数1.6万家,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分支机构,构建起链接全球的孵化网络,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强化高水平科技服务,提升孵化服务效能,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制订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7章29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四章评价监督、第五章变更与撤销、第六章促进与发展、第七章附则。《管理办法》的修订,将推动孵化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做优企业增量,促进高质量就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在《管理办法》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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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截至2024年底,我国各类孵化器累计孵化超过30万家科技型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

综合考虑孵化器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管理办法》提出将孵化器认定分为标准级和卓越级两类。

标准级孵化器对标原有规定中的国家级孵化器,充分衔接原政策框架,实行达标认定;卓越级孵化器对标国际一流,择优认定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创新型孵化器。

从认定条件上看,标准级孵化器本质上更加注重孵化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包括增加在孵企业新增注册数占比、创新型企业占比、在孵企业营收和研发投入增长率、孵化服务收入占比等体现企业质量和孵化器运营能力的判定条件;调整优化孵化资金规模、毕业企业数量等指标条件;适当降低场地面积、在孵企业数量等规模上的要求。卓越级孵化器充分体现强产业属性、强服务功能、强人才牵引、强投资赋能、强加速效应5个方面。

如卓越级孵化器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实行择优认定,突出这些特征和功能: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汇聚并服务一批早期创业项目和科技型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近两年每年服务的细分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不少于30家;聚焦前沿技术开展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验证、检验、测试等专业服务;全方位赋能企业成长,提供产业对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增值服务。近两年每年服务和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低于50%。

据了解,自《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政策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原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继续保留,同时可按《管理办法》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过渡期结束后,未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资格的原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再保留相应资格。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衔接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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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管理办法》要求孵化器围绕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全周期、专业化孵化服务,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降低创业风险,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孵化器发展和统筹管理迈入新阶段


据了解,现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于2018年发布。

2023年3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孵化器管理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孵化器发展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需要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为孵化器发展厘清思路、明确方向,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高水平科技服务,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经过一年多的广泛调研、专家论证,以及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版《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管理办法》时表示,当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孵化器发展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新版《管理办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孵化器发展和统筹管理进入新阶段。

“《管理办法》契合当前发展实际进行了系统性重构,旨在推动孵化器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从提供服务向构建创新创业生态转变,总体思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

一是从功能定位上,突出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突出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是从管理体系上,推动原国家级转为部级(标准级)孵化器,同时,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育对标国际一流的部级(卓越级)孵化器,引导各类资源要素集聚。

三是在认定标准上,标准级孵化器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卓越级孵化器则强化产业属性、服务功能、高端人才、投资带动、加速转化等方面的能力,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构建创新创业发展生态。

四是在工作机制上,突出部省协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全国孵化器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和监管,同时,引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对孵化器的资金、人才等政策扶持。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孵化器认定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全国孵化器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孵化器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等工作。

对于孵化器的评价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另行制定孵化器绩效评价标准,标准级孵化器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卓越级孵化器每3年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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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闽行·淮南科创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政策支持、梯度培育、标准引领、金融协同4个方面加力推进,打造更多高水平、专业化孵化器,促进更多先进成果在孵化器内转化,培育更多创新力强的硬科技企业。

如在政策支持方面,做好税收政策接续支持,促进孵化器质效齐升;在梯度培育方面,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信息等新兴领域,布局一批卓越级孵化器;在标准引领方面,围绕孵化器建设、运营、服务等制定一批急需标准,加快建设全国孵化“一张网”;在金融协同方面,支持孵化器设立早期投资基金,壮大“耐心资本”,投孵联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

据了解,《管理办法》旨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构建孵化生态,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优质高效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支撑。


来源:中国高新区杂志,作者:项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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