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进一步激发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8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对“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明确了支持内容、支持条件和支持方式及金额等,2025年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式等预计没有变化,见下文(2025年具体申报通知以主管单位发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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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预计2025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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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满足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包括:
(1)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2)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含)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3)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上一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5)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6)近两年内已获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纳入2025年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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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相关要求

本项目所指研发费用的口径和标准等均与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一致,相关要求参见税务部门有关文件。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须在税务部门完成2023、2024两个会计年度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注册成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后的企业,须在税务部门完成2024会计年度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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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每家企业连续三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政策支持,且以下两个政策支持方向只能二选一。
1.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方式及额度如下:
(1)企业成立时间为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两档给予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参照上述档位、额度给予资金支持。
2.给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等奖企业、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第一至三名企业和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一名企业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二等奖企业、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第四至六名企业和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二名企业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三等奖企业、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第七至十名企业和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第三名企业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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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务必于2025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前,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超过5年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前务必在线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为引导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支持政策,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完成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评价并提交相关材料(系统暂未开放,2025年申报可参考2024年评价指引)。
文章来源:袋鼠申报

